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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苗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,利用预防
发布时间:2019-08-21 点击量:
疫苗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,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(俗称疫苗),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,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,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,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: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。为了保护儿童健康,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。
1.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,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。
2.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、记录和证明,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。
3.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,遗失时应及时补办。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、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,均要查验本证。
4.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,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。
5.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,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(接种点、接种门诊)接种疫苗,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。
6.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,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,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。
7.接种疫苗后,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-30分钟。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,请及时到医院诊治,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。
接种疫苗注意事项及禁忌症
宝宝自身的情况跟疫苗接种后的反应有紧密的关系,一般来说,宝宝生病的时候不建议接种疫苗,以免引起不良后果,还有哪些情况我们需要注意呢?请爸爸妈妈们注意,有以下情况的儿童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:
1、患有皮炎、化脓性皮肤病、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,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;
2、体温超过37.5℃,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,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;
3、患有严重心、肝、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;
4、神经系统包括脑、发育不正常,有脑炎后遗症、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;
5、严重营养不良、严重佝偻病、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;
6、有哮喘、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;
7、当有腹泻时,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,须待恢复两周后,才可服用脊灰疫苗;
8、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,6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;
9、感冒、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;
10、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。
值得父母注意的是,在带宝宝接种疫苗时,一定要将宝宝当时的身体情况详细反映给医生,最好携带相关病史资料,其中有些父母自己难以判断是否适合接种的情况,一定要告诉医生,由医生决定。
一位妈妈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:她带孩子去接种,遇到过一位有责任心的接种医生,一听到父母说婴儿有发烧现象,马上拒绝接种,劝其下次再来。可万一遇到稍微疏忽的医生,为了免去再次通知的麻烦,尽早完成接种任务,而不分情况,草率决定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而合格、有责任心的医生应在接种前和父母尽可能多地沟通。父母需如实回答各种问题,如:患病史、过敏史(食物和药物)、上次接种同种疫苗后的情况、体重、有无先天畸形、先天性疾患和妈妈健康状况等。医生可根据经验判断是否予以接种。